街坊秀 街坊秀

当前位置: 首页 » 街坊资讯 »

香飘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高票通过 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出席表决权比例达55.1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11,证券简称:香飘飘)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会议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39%,相关议案以99.9378%的高票获得通过。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20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27,509,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39%。公司在任董事9人中,6人列席会议,董事陆家华、董事兼副总经理杨静、独立董事俞荣建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邹勇坚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唯一非累积投票议案为《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得高比例支持: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
A股 227,368,330 99.9378 58,900 0.0259 82,600 0.0363

数据显示,A股股东中,同意票数占比达99.9378%,反对及弃权比例分别仅为0.0259%和0.0363%,远超2/3的通过门槛,议案顺利获得审议通过。

律师见证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何晶晶、杨北杨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香飘飘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香飘飘董事会表示,将根据本次股东会决议及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街坊秀 » 香飘飘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高票通过 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出席表决权比例达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