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交通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等11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罚款6783.43万元;
工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
同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披露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遭罚1560万元。
上述三家银行所涉多名相关责任人一并遭罚,其中有多人遭受禁业处罚。
交通银行被罚6783.43万元
12月19日,央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交通银行因11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罚款6783.43万元。同时13名责任人领罚。作出处罚的日期为12月10日。
具体来看违法行为类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4.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5.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6.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7.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8.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10.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1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13名同步领罚的责任人中,最高被罚17万元,最低被罚0.4万元。同时,还有两人被警告。
工商银行被罚3961.5万元
12月19日,央行披露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工商银行因10项违法行为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4.570857万元,罚款3961.5万元。作出处罚的时间为12月10日。
具体来看违法行为类型:
一是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二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三是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四是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五是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六是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七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八是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九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十是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7名责任人同步被罚,罚款金额在2万元-15万元不等,其中有4人同时被警告。
浦发银行被罚1560万元
12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罚单显示,浦发银行因相关理财、代销等业务管理不审慎,员工管理不到位等被罚款1560万元。
同时,金融监管总局对相关责任人高红、何刚、陈从治、孔令孜、任威、黄乃嘉警告并罚款共计30万元。对穆矢禁止1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杨再斌禁止13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鲁志勇禁止1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代行禁止9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裴英浩禁止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沛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张玉东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 编辑:周详 ※ 校对:李嘉强
※ 审核:郑舒平 蔡伊琳
※ 来源:证券时报、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