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转自:团结报
□ 吴 霞
全国首例“性侵工伤认定”案当事人崔丽丽近日被鉴定为十级精神工伤,这被舆论视作工伤保险制度对“无形伤害”一次里程碑式的正视。
该结果标志着法律正式认可,职场性侵造成的心理创伤与身体损伤同属“事故伤害”。此前,精神损害因缺乏物理痕迹,长期被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外,受害者往往独自承受心理崩溃、职业中断等次生后果。而此次鉴定以专业结论确认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等伤害的合法性,为遭遇类似困境的劳动者开辟了救济路径。
这一认定的突破性,在于打破了传统工伤认定以身体伤害为核心的固有逻辑。工业化时代建立的工伤制度侧重应对物理风险,但在服务与数字经济时代,职场伤害已延伸至心理层面,性骚扰、暴力、过度压力等同样会摧毁劳动者的职业能力与尊严。崔丽丽历时两年多的维权历程,深刻揭示了将“无形伤害”纳入制度救济的艰难。此案若能推动工伤认定标准系统性拓宽,既是法治回应社会现实需求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保障体系走向精细化、人性化的重要体现。
当然,个案突破不等于制度成熟。崔丽丽仍在等待劳动争议案的判决,更多受害者能否循此路径获得救济,仍需司法实践积累和制度细节完善,精神损害如何科学鉴定、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工伤保险如何覆盖此类伤害等问题,都需进一步探索。但此案已让“精神工伤”从理论走向现实,成为可主张的法定权利。
让“无形伤害”被看见,让沉默的痛苦获得救济,这一步或许微小,却印证了我国法治体系对民生痛点的敏锐感知与持续回应,更让无数可能遭遇类似困境的人,看到被公平对待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