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因违规为个人借款提供担保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思创医惠(维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笠中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该违规行为曾导致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5766.25万元资金被冻结,后于2025年5月章笠中履行还款义务后解冻。
根据深交所披露,2017年6月,章笠中在担任思创医惠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以公司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名义为其个人76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章笠中未将上述担保事项告知思创医惠,导致公司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亦未及时披露有关事项。2024年11月,因章笠中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医惠科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此被冻结资金5766.25万元。
深交所指出,章笠中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第一款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1.2条、第3.1.9条、第3.1.10条的规定。2025年5月,章笠中履行还款义务后,法院裁定解除对医惠科技5766.25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经深交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3条的规定,深交所于2025年12月17日作出决定:对思创医惠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章笠中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深交所表示将对章笠中的上述违规行为及处分结果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时间 | 事件内容 | 涉及金额(万元) |
|---|---|---|
| 2017年6月 | 章笠中以子公司医惠科技名义为个人借款提供担保 | 7600 |
| 2024年11月 | 因章笠中违约,债权人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医惠科技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 | 5766.25 |
| 2025年5月 | 章笠中履行还款义务,法院裁定解除对医惠科技银行存款的冻结 | 5766.25 |
| 2025年12月17日 | 深交所对章笠中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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