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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锁座”比例最高达六成!10家涉事航空公司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转自:法治网

近期,飞机“锁座”再次成为焦点话题,引发全网广泛热议。

据媒体此前报道,2024年11月至12月,全网涉及飞机“锁座”事件信息累计传播1.21万余条,相关话题数次登上微博、百度等平台热搜榜。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时隔一年,针对消费者持续反映的飞机“锁座”引发的“付费选座”现象,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展开调查,并于近日发布相关消费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国内10家主流航空公司经济舱均存在“锁座”行为,购票阶段锁座比例介于19.9%到62.1%之间,均值达到38.7%。

图源媒体公开报道

法治网记者调查发现,自去年以来,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上,关于飞机“锁座”的讨论声此起彼伏。不少网友晒出航空公司App选座界面并吐槽:“前排靠窗位置全被锁”“需要钞能力才能解锁座位”。 

:图源:社交平台截图

线下值机免费、线上选座付费,合理吗?

“真无语,在线选座不就是图个方便省时吗?可是,现在很多座位都选不了。”在北京工作的女孩猫猫(化名)向法治网记者讲述了自己第一次遭遇飞机“锁座”的经历。

据猫猫介绍,今年9月中旬,她通过在线旅游服务平台购买了某航空公司的中转机票,其中在第二程(西安咸阳→北京大兴)线上值机时发现,可选座位特别少,均是后排或中间座位,如果想选择前排或靠窗位置,需要额外付费或者用里程积分兑换。 

受访者供图

随后,猫猫向在线旅游服务平台客服反映“锁座”情况,客服称“平台无法解决,需要联系航空公司客服”。她又致电航空公司客服询问为何无法选择更多的座位,航空公司客服并未作出合理解释,只强调是根据公司规定设置,建议她试试现场值机。当天,猫猫提前到机场办理值机,发现有很多座位可选,她最终选择前排靠窗位置并顺利登机。

据了解,“付费选座”最早出现在国外低成本航空公司,乘客除机票外还要额外支付选座费、行李费等相关费用。2015年左右,我国航空公司开始在国内航线上尝试“付费选座”,后来逐渐发展成一种增值服务。 

图源媒体公开报道(网友晒图)

不少消费者反映,无论是买经济舱打折机票还是全价机票,线上值机时都要再次支付选座费,合理吗?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航空公司开通线上选座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个性化服务的做法值得肯定。在不降低机场柜台选座服务标准的前提下,考虑到系统开发与维护等服务成本,航空公司适当收取线上选座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收费标准一定要做到公平合理、明码标价。不支持航空公司把线上选座作为新的营利点,通过剩余座位不透明的方式诱导或误导消费者“付费选座”。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二届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硕表示,乘客购买机票后进行选座,这种选座权利是基于乘客支付机票费用后的正常权利行使,航空公司是不能向乘客另行收取费用的。如果航空公司对乘客的正常选座行为收费,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但如果航空公司是为乘客提供选座的增值服务而推出“付费选座”,而且乘客也愿意选择该服务,则这种服务模式属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市场商业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不过,这种“付费选座”的增值服务,也不代表能享有无限的优先权,其服务方式及范围不能侵害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

解锁机制暗藏变相收费套路,是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目前国内航空公司基本上都推出了预选座位的增值服务,部分航空公司还设置了积分、里程等权益兑换座位的渠道,这类解锁机制往往暗藏变相收费套路,将本应属于基础服务的选座权拆分为付费项目,变相抬高了消费者的出行成本。

民航专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教授郭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民航业相关规定,国内航线选座服务已包含在机票价格中,航空公司被明令禁止直接或变相收取选座费用。航空公司通常通过会员体系提供优先选座权益,如使用积分兑换指定座位,此类行为不属于现金收费,不违反现行规定,但由于国际航线遵循国际航空惯例,许多外航及我国航空公司的国际航线均可对特定座位(如前排、靠窗等)进行差异化收费,此举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有消费者质疑,买了机票才知道线上值机要“付费选座”,是否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对此,许硕表示,选座规则、付费标准、兑换条件等属于机票服务的核心信息,影响消费者购票决策,经营者需在售票关键环节以醒目方式全面披露。如果航空公司在售票环节未显著、全面告知消费者部分“舒适座位”需额外付费或积分兑换才能选座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陈音江表示,选座规则为航空公司预先拟定,消费者购票时无协商空间,属于典型格式条款。同时,部分航空公司未将限制选座条款以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旅客注意,未履行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

图源媒体公开报道

一位消费者称,有航空公司是10个积分兑换两块钱,如果要兑换第一排座位需要2000积分,换算下来需要额外加400元。

法治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消费者选择中间或后排位置,也有消费者为照顾行动不便的老人或照看孩子,花钱购买积分兑换更便利的座位。在网购平台上,不少代选服务的卖家称可提供机票选座、里程积分充值服务,价目表显示,2000里程以内特价选座一位120元,充值1000里程积分需要140元。 

网购平台聊天截图

对此,许硕提醒消费者:应优选航空公司官方渠道,避开电商平台上的个人卖家,避免面临选座失败维权难、个人信息泄露、遭遇欺诈或变相乱收费等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时间允许和对座位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消费者可提前到机场柜台选座和办理登机手续。由于部分航空公司提供的选座信息不透明,甚至不排除到机场柜台免费选择的座位,比在线上选择座位的余地更大的情况。”陈音江说。

专家建议:应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升和优化民航服务

日前,江苏省消保委已对10家航空公司进行线上约谈,并就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据江苏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航空公司“锁座”比例大多达到30%以上,与“预留特殊旅客座位”说法相悖,除安全出口位置外,大量靠窗及靠过道等较便利、舒适,为消费者偏好的位置被锁定,与“保障应急座位使用”说法相悖。消费者只需权益抵扣或付费即可解锁,与“维持飞行配载平衡”的理由相悖。

图片由AI辅助生成

近年来,航空公司飞机“锁座”范围越来越大,逐渐成为一种“行业惯例”,原本已按划分好的座舱等级售票,却还要在值机选座时再加码,消费者对此苦不堪言。

那么,10家航空公司均存在“锁座”行为,是否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刘继峰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航空公司的“锁座”行为实质是一种间接的价格行为。因为解锁座位需要付费或里程兑换,而里程具有兑换商品的价值。

从反垄断法角度来看,10家航空公司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锁座”行为,比较接近于反垄断法的事实,是否构成第十六条中的“其他协同行为”,还要看是否符合《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其他协同行为”要件,换言之,主要取决于航空公司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信息交流或者传递”,若存在事先商量、发送邮件或微信沟通等证据,则可能构成明确的垄断协议。

但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即使没有直接意思联络,也可根据“行为一致性”结合“市场结构状况”进行推定。目前,根据航空公司“锁座”公开数据来看,他们之间符合相对的“行为一致性”,但具体一致程度(如收费比例区间)需进一步厘清。

另外,价格法目前正在进行首次修订,在修订的征求意见稿中出现了“重复收费”的概念,将“购票后需再付费选座”解释为“重复收费”在法理上具有合理性。在未正式实施前,航空公司的“锁座”行为只能依赖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条款进行认定,面临法律依据不够明确的制度性挑战。

陈音江建议,民航主管部门应该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研判,如果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民航管理制度的,要责令整改,或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升和优化民航服务,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促进民航行业规范发展。

近日,法治网记者致电部分航空公司调查选座情况。有航空公司客服称,前排靠窗位置大多已被其他乘客预定,剩余座位可用里程积分兑换,但不支持现金付费;而也有航空公司客服称,部分前排靠窗座位需用里程积分兑换,如果里程积分不够,可在官网App上购买,现场值机都是免费的。

此外,有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已经在研究优化方案了,具体改进措施确定后会发布通告。还有航空公司表示,正在按江苏省消保委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相关条款的梳理工作。(文 |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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