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景联集团(股份代号:1751)公告称,通过一般授权以配售新股份方式融资,其中配售新股份发行48,384,000股(约4840万股),募集约7166万港元;以上合计募集资金约7166万港元(扣除费用后净得约7076万港元)。本次融资由阿仕特朗资本担任配售代理。
配售价1.481港元较前一交易日收市价1.85港元折让约20.0%,较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1.714港元折让约13.6%。配售股份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约20.0%,完成后占扩大股本约16.7%。
景联集团主要以分包商身份于香港及澳门提供混凝土拆卸服务。所得款项中,约3184万港元将用于拓展国内建筑及工程业务,约3184万港元用于补充一般营运资金,约708万港元用于发展海外智算中心能源建设工程业务。本次发行根据股东大会授予的一般授权实施,预计于相关条件达成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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