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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清越光电实控人撤回回购提议 自愿承担1000万元民事赔偿并质押900万股履约

2025年12月13日,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清越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裕弟因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决定撤回此前提出的股份回购提议,并自愿承诺为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民事赔偿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的金额,同时以其持有的9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作为履约保障。公告同时提示,若证监会调查结果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将面临退市风险。

立案调查背景:涉嫌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苏州清越光电于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5011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截至公告披露日,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

据了解,高裕弟此前曾于2025年11月5日提议公司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052)。此次撤回该提议,主要系考虑到公司当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为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转而提出自愿承担民事赔偿的承诺。

赔偿承诺核心内容:不低于1000万元,捐赠不追偿

根据高裕弟提交的《关于撤回股份回购提议并自愿承担未来上市公司一定范围民事赔偿额的承诺》,其核心内容包括:

赔偿金额与性质

若公司因本次立案调查涉及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投资者提起民事诉讼,且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公司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高裕弟自愿替代公司向投资者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的赔偿金额。该笔金额将作为对上市公司的捐赠,高裕弟不再向公司追偿。

支付时点与资金来源

赔偿款项需在法院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或经公司确认的其他账户。资金来源为高裕弟本人合法自筹资金。

履约保障:质押900万股股票担保

为确保承诺履行,高裕弟同意将其通过昆山和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00万股苏州清越光电股票,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清越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质权人)。公告明确,若高裕弟未按约定支付赔偿款项,质权人将依法处置该等质押股份,处置所得资金直接用于公司向投资者支付民事赔偿。

此外,高裕弟需在承诺函出具后的20个工作日内,配合质权人办理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

风险提示:退市风险与赔偿限额不确定性

公告特别提示两大风险:一是若后续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二是高裕弟承诺的1000万元赔偿金额不代表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赔偿限额,实际赔偿责任需以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金额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董事会表态:持续关注并督促履行承诺

苏州清越光电董事会表示,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若出现承诺事项约定情形,将及时督促高裕弟履行相关承诺。公告强调,高裕弟的承诺一经做出即不可撤销。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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