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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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洁)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全市今年共有42所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评估结论为“通过”,获2025至2026学年招生资格。
市教委等七部门近期完成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4年度办学状况检查评估工作,并在官网上分两批公布年检评估结果。首批有35所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获批招生,包括11所全日制机构、24所非全日制机构。第二批年检评估结论为“通过”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单共7所,准予其年度招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高等学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5年秋季招生政策的通告》规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资格,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其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须修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北京市自学考试相关合格成绩后,方可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民办非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非学历)、办学地点、招生专业等,不得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禁止的内容。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市教委备案,学校以各种形式(含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或广告内容应与备案文本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