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智瑶女士为第11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11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冉永梅女士为公司第11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11届董事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第11届董事会部分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第11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白华先生(主席)、罗会远先生、崔丽婕女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崔丽婕女士(主席)、白华先生、唐阳刚先生;提名委员会:罗会远先生(主席)、崔丽婕女士、陶德胜先生;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朱保国先生(主席)、唐阳刚先生、白华先生、崔丽婕女士、王智瑶女士;战略委员会:朱保国先生(主席)、唐阳刚先生、陶德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