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为打击蹭穿一男子帮人剪吊牌#可行吗?】#律师解读吊牌侠或已踩到法律红线#近年来,“不剪吊牌穿几天再退货”的蹭穿行为持续引发讨论。商家为防范这种蹭穿行为,将吊牌尺寸升级至接近A4纸大小,甚至推出密码锁、鼠标垫等许多创意吊牌。然而,社交平台上还有不少网友拍到消费者穿未拆吊牌的衣服外出,甚至还有网友发帖称,拒绝“吊牌羞耻”,呼吁大家穿带吊牌的衣服。有网友评论:“我发现了个赛道,上街专门去剪吊牌,剪了就跑。”在此热度下,近日,一段在滑雪场剪吊牌的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身穿滑雪服的博主在经过多名身穿未摘吊牌的其他游客身旁时,偷偷剪掉其衣服上的吊牌并迅速跑开。视频一经发布迅速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视频中的偷剪吊牌行为是“正义之举”,还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剪刀侠”的行列。而有网友认为,这就是一种博取眼球的摆拍行为,吊牌摘不摘是消费者个人意愿,不应该过多干预。北京庄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树英律师表示,吊牌是商品的组成部分,关联退换货权益。剪吊牌的行为,具有损毁他人财物的故意,损害了商品的完整性,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将面临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造成衣服损坏,将承担赔偿修复费用、贬值损失的民事责任。杨树英表示,如果涉及摆拍视频,根据行为造成的不同后果,可能涉及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不真实视频扰乱公共秩序的,或摆拍是为了诽谤侮辱他人的,将面临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若摆拍视频侵犯了对方肖像权的,或视频中“被剪者”未同意出镜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发布者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对于“蹭穿”行为,杨树英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剪吊牌免费“蹭穿”新衣服的行为不直接违法,但是同时根据该法第四条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若商品受损,消费者也将面临退货不被接受,或者赔偿商品损失的法律责任。一些消费者专门“蹭穿”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损害了商家利益,滥用退货权益也会给网络购物交易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北京青年报)#放了很久的衣服不要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