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八五”普法以来,青海省将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融入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创新普法方法路径,以法治之力筑牢生态文明“高地”、以法治之音浸润美丽青海。
2024年6月,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巡回检察中发现,同德县牧民杰某某及其子彭某某等人,于同年3月使用铁丝扣非法猎捕并导致一只雪豹死亡,后试图出售未果。该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后,三江源地区检察院立案并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生态环境损害。依据鉴定报告,该院于8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三名被告共同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鉴定费共计28.7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目前,在青海西宁野生动物园“雪豹馆”,被救助“网红”雪豹“凌小蛰”与“凌小芒”“凌霜”等雪豹“小伙伴”已成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的真实写照。西宁市以“雪豹之都”为城市文化形象,发布普法“尕豹”家族IP形象,“尕豹林长”主打生态保护领域的普法宣传。
雪豹的救护、繁育及放归,是青海省近年来依法推进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治理的一个缩影。全省始终聚焦“美丽青海”,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护绿水青山的良好格局。
每年5月至6月,在玉树州虫草交易市场,各领域的法治工作者都会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册等形式,结合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向参与虫草采挖和市场交易的牧民、采挖工、商户等宣传普及草原植被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常态化开展“法治护航虫草采挖季”活动,把“法律知识”带进牧民群众的“虫草经济”中,有效实现了生态保护、群众增收、社会稳定“三赢”目标。
每年6至7月,正值青海湖湟鱼(裸鲤)洄游产卵季,海北州刚察县都会组织全方位、多角度的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青海湖第六次封湖育鱼等相关法规、政策,依托“党建+生态管护”联动机制,广泛发动河湖管理员、生态管护员等担任生态志愿服务者,构建“马背普法宣传队”“毡房帐篷巡护点”,积极参与河湖生态普法宣传,为湟鱼顺利洄游产卵筑牢生态屏障。
漫步在西宁市青唐城遗址公园、麒麟湾等景观步道上,一个个印有法治漫画的宣传栏格外醒目,居民在日常休闲娱乐的同时,不时驻足阅读,于山水之间接受法治熏陶……从文化公园到景区景点,青海省各市(州)正将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娱乐休闲和文旅场景的方方面面。
“八五”普法期间,青海省依托“世界水日”“草原保护日”等时间节点,积极推动“生态日”联动普法400余场(次)。《青海省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成为高水平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