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科技”)12月6日公告称,因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涉及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已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时间不超过1个月。
公告显示,华懋科技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91号),根据要求,公司需在1个月内回复问询函,若难以按期回复,可申请延期一次且时间不超过1个月。
据了解,本次交易中,华懋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部分现金对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方式,收购多项资产,具体包括:
- 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
- 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
- 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
- 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
同时,公司拟向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华懋科技表示,在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已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研究落实,但鉴于部分事项需进一步核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回复文件。经与本次重组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交所书面申请延期,拟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1个月提交问询函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特别提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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