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2月25日进入解除限售期,预计可解锁约471.38万股。同时,公司拟回购注销因离职、退休等情形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1.72万股限制性股票。
首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471万股12月25日起可解锁
根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广东宏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全部满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11月30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2025年12月25日起进入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全面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包括: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三项资产占比增速低于营收增速且低于2018-2021年平均数。经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6.70亿元,较2021年的4.25亿元增长57.59%,远超32%的目标;扣非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0.84%,高于8%的目标;三项资产占比增速为-2.58%,满足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考核均为优秀。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2023年度考核分数均在90分以上,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根据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标准:
| 考核等级 | 考核结果定义 | 考核分数 | 解除限售比例 |
|---|---|---|---|
| S | 优秀:超额完成任务,工作超出期望,有突出业绩 | 90分及以上 | 100% |
| A | 良好:完成任务,部分工作超出期望,业绩良好 | 89-85分 | 85% |
| B | 称职:完成本职任务,业绩正常 | 84-80分 | 70% |
| C | 不称职:部分工作未完成,业绩有较大改进空间 | 80分以下 | 0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经调整后为1178.44万股(不含暂缓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张耿城34.95万股),按40%的解除限售比例计算,首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锁股票数量约为471.38万股(1178.44万股×40%)。
拟回购注销11.7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98元/股
公告同时披露,因部分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1.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包括:2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7月、8月离职;1名激励对象于2024年7月退休;1名激励对象于2025年9月去世;1名激励对象因入职前原单位任职期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本次回购价格为13.98元/股,该价格已根据公司2023年至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分别于2023年每10股派息5.60元、2024年半年报每10股派息2元、2024年年报每10股派息4.5元、2025年半年报每10股派息2元,累计派息14.1元/10股,原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确定为13.98元/股。
法律意见:程序合规,条件成就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广东宏大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解除限售期限及条件均已成就;回购注销事项的原因、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应法定程序。
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团队利益,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市场人士表示,业绩考核目标的超额完成显示公司经营稳健,激励计划有望持续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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