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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广告“小字”架空“大字”

来源:金综科技

近日,多家权威媒体接连刊发评论文章,直指当前商业广告中愈演愈烈的“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现象。这一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

“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现象指的是企业在商业广告宣传中,以醒目的大字标语或画面突出诱人信息,却在画面角落、页面底端、滚动条或折叠条款中,以近乎不可见的微小字体、复杂冗长的表述,设置一系列限制条件、附加费用或免责声明。这些“小字”内容往往涉及消费的关键约束,实质上架空了主广告语带来的美好预期。

此类做法已非简单的商业营销技巧,而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在快速浏览成为习惯的数字化阅读场景下,普通消费者极难察觉并完整理解这些被刻意隐藏或弱化的信息。许多用户往往在完成支付、签订协议甚至权益受损后,才恍然发现“另有玄机”,维权过程则因“已提示”为由而步履维艰。这不仅损害了单个消费者的利益,更侵蚀了商业诚信的基石,扰乱了市场秩序。

舆论批评的焦点在于,部分企业利用技术手段与格式条款的设计,将“告知义务”形式化,使重要的交易信息“看得见”却“看不清”“读不懂”,实质上构成了误导甚至欺诈。这种投机行为,短期内或许能为企业带来一定收益,但长远看,消耗的是品牌信誉与用户信任,最终将危及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均对信息的真实、全面、清晰告知有明确规定。官方媒体的集中发声,既是对不法经营行为的严厉谴责,也释放出明确的监管信号:市场监督部门需加强对此类“隐形陷阱”的主动排查与执法力度,提升违法成本;相关平台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对入驻商家的广告内容进行合规审核;而企业自身更应恪守法律底线,以诚信为本,将心思用于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而非在条款上“耍心眼”。

消费者在面对诱人广告时,亦需多一分警惕,养成仔细阅读(尤其是格式条款)的习惯,留存相关证据。但更根本的是,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执行与有效的行业自律,铲除“小字免责”滋生的土壤,让商业宣传在阳光下进行,真正构建一个透明、公平、可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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