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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5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5〕6号),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一)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将董事会已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职权扩大到涵盖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不再设立监事会。同时,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等进一步细化。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重新界定高级管理人员范围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 按照新《公司法》等规定作适应性调整

1、完善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确定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

2、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3、细化独立董事的规定,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4、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设有职工董事,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

5、调整文字表述,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调整引用的《公司法》条文序号等。这部分修改不涉及对公司章程原有股东大会、董事会职责权限的调整。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对照表

三、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 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 根据新《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相关配套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 行修订。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5-04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11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情况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应于2025年10月18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1.提名吴小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尚佳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张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南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王清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提名刘新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董事表决,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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