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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69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5-070)。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楼松松、汪沁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71)。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马奕飞、诸南虎、楼松松、汪沁、胡韶琦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关联方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提供按20%持股比例,承担不可撤销的股比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签署的担保函为无担保金额的担保函,担保期限覆盖华泰石油分别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交割仓库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7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临2025-073)。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71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楼松松先生、汪沁女士和胡韶琦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1-10月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注:上述2025年1-10月实际完成值和预计完成值均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注:2025年1-10月实际完成值和预计完成值均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少文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

经营范围: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公司持股35%、宁波大榭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4%。

(2)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连生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0%、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持股10%。

(3)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铭钧

注册资本:243,265.602241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3层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实业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权结构: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1.91%、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9%。

(4)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庭军

注册资本:556,54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

股权结构: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1.02%、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98%。

(5)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世震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化工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40%、宁波化工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0%、宁波众茂节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

(6)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红双

注册资本:242,93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47-1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国能三发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在北仑区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而国能三发是该区域内的蒸汽供应方。

(3)公司与开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因其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委托公司管理其下属能源类公司,天宁物业和凯利餐饮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4)公司与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东投”)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租赁办公场所。

(5)公司与久丰热电、万华热电、宁波城投及其下属企业、开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因为公司子公司向前述公司销售或采购煤炭、蒸汽或电力。

2、定价政策

公司与万华热电、国能三发、宁波城投及下属企业、开投集团及其子公司、久丰热电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协议加市场价格进行。

公司与开投集团及其子公司、宁波东投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

至2025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在2025年12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马奕飞、诸南虎、夏雪玲、张俊俊、朱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免密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证明文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18日(9:30-11:30,13:00-15:30)

(三)登记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7F,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沈琦、冯晨钊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电子邮箱:nbtp@nbtp.com.cn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注:本次公司为华泰石油申请低硫燃料油和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提供担保,根据模拟测算需提供的担保金额约为12380.00万元,后续对外担保总额中该笔担保按该模拟金额计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参股公司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石油”)拟向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中心”)申请低硫燃料油期货交割罐容2.8万吨(启用罐容2.8万吨),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罐容11.4万吨(启用罐容11.4万吨),根据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担保,因此公司拟就前述事项按公司持有华泰石油20%股权比例为华泰石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覆盖华泰石油分别与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签订交割仓库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华泰石油其他股东方均按股比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华泰石油申请低硫燃料油和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库提供担保,分别向能源中心和上期所出具担保函,担保函主要内容如下:宁波能源对于华泰石油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按对被担保人的持股比例(20%),承担不可撤销的股比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覆盖华泰石油分别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交割仓库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华泰石油为宁波能源参股公司,本次拟为其开展低硫燃料油和高硫燃料油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出具担保函是根据能源中心和上期所的相关规定。华泰石油核心管理团队在油库运营方面经验丰富,具有期货交割库安全管理能力,其第一大股东中化兴中为央企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公司。此外,华泰石油对储罐内的油品均投保了全额的财产一切险,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宁波能源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关联方华泰石油按20%持股比例,承担不可撤销的股比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签署的担保函为无担保金额的担保函,担保期限覆盖华泰石油分别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交割仓库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70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甬能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松松先生、汪沁女士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情况

因部分下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公司拟对部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金额不含税)

注:上述2025年1-10月实际完成值和预计完成值均为未经审计数据,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立业

注册资本:36,000万元

注册地址:岳西县青天乡青天村凉亭组001号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并表范围内企业。

股权结构: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资子公司。

(2)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雪峰

注册资本:1,6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东区兴业四路2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木材、包装材料、纸张、日用品的批发、零售;餐饮管理服务;食堂管理服务;绿化养护;房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物业服务;广告服务;会务服务;市政道路维护服务;普通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公共厕所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投资”)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并表范围内企业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西风电”)之间存在运维费关联交易,2025年度宁能投资与岳西风电运维费关联交易额预计为1100万元。本次拟新增与岳西风电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1100万元。

(2)公司下属企业与开投集团下属全资企业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业”)有物业、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关联交易,因2025年下半年新增春晓热电汽化炉项目劳务费等因素,全年与天宁物业发生物业、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关联交易预计额拟从1800万元调整为2200万元。

2、定价政策

宁能投资与岳西风电存在运维费关联交易,运维费根据双方签订的运维协议执行。

公司下属企业与天宁物业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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