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49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邹伟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亦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邹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9,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6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13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5,85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539%),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0132%)。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董事邹伟民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亦斌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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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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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减持区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如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邹伟民先生、高亦斌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