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协昌科技,证券代码:30141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股东同意率高达99.90%,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获律师见证认可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30在公司1号楼1321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9:15-15:00任意时间)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挺先生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共计44人,代表股份4260.3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969%。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4250.00万股(占比58.2555%);网络投票股东41人,代表股份10.31万股(占比0.1413%)。
中小股东(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出席41人,代表股份10.3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均通过网络投票参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
议案审议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表决结果明细
| 参与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股) | 同意占比 | 反对票数(股) | 反对占比 | 弃权票数(股) | 弃权占比 |
|---|---|---|---|---|---|---|
| 全体股东 | 42,562,400 | 99.9045% | 39,800 | 0.0934% | 900 | 0.0021% |
| 中小股东 | 62,400 | 60.5238% | 39,800 | 38.6033% | 900 | 0.8729%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因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正式生效。
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崔白、吴雨欣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协昌科技将合理利用超募资金优化现金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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