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星报)
雨天静谧的午后,84岁的张阿婆如一尾银鲤轻盈入池,荡开涟漪。这是拿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后,张阿婆回归泳池的第一天。退休后,游泳成了张阿婆强身健体的“良药”。“水里最自由,烦心事一泡就没了。”这是她每天最快乐的时刻。而这份快乐,曾一度被“年龄”二字阻断。
烦恼 去健身房游泳被拒
2018年,张阿婆在当地一家健身房办了会员卡,此后,三次续费升级。最后一次续费时,工作人员忙着介绍优惠,压根没提协议新增了“65岁以下”的年龄限制。“密密麻麻好多页,谁能想藏着这一条?”张阿婆回忆道。
2024年元旦刚过,张阿婆畅想着“新年第一游”。前台却迟迟不肯交付更衣柜钥匙,“您年纪太大,我们不能让您游了”。
“卡还能用好些年呢,当初办卡怎么不说有年龄限制?”张阿婆据理力争,但只得到“这是规定”的冰冷回应。“他们看不见我的能力,只看见身份证上的数字。”
求助 把目光投向法院
张阿婆辗转于报社、行业协会等多处“找说法”,可每次都失望而归。3个月过去,她翻看手机里往昔游泳时的欢快身影,心里不甘又难过:“难道人老了就只能窝在家?”
儿女们急得团团转。想起新闻和社区普法讲座里提过的“适老诉讼”,他们把希望的目光投向法院。2024年5月,张阿婆的案子被分到了鹿城区法院法官于柱手中。“老人精神矍铄,腰板挺直,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不止十岁。”于柱回忆第一次见到张阿婆时的场景。
第一次打官司,张阿婆充满信心:“健身房说这是规定。可我查遍法律,没一条规定80岁不能游泳。相反,体育法第五条还特别强调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
判决 平等权利不能剥夺
法院组织开展调解,可健身房顾及经营风险不肯让步。于柱注意到张阿婆体检报告显示各项身体指标正常等关键证据,当机立断:开庭!“经营者的自主权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以‘风险防控’为由剥夺消费者的平等权利。”最终,法院判决张阿婆胜诉。
判决生效后,健身房曾让张阿婆额外签订承诺书,于柱再次协调:“判决已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能让阿婆多承担非法定的义务。”张阿婆担心未来再遇阻碍,于柱笑着说:“案子虽结,但只要你们有需要,我还会来协调。”
“会员卡能用到2031年,那时我就90岁了,只要身体允许,我还要游!”张阿婆眼神熠熠生辉,水花在臂弯间欢快作响。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