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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发展网)

转自:中国发展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人千字〔2025〕27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出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解会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人事通联部将对评审材料申报和审核相关要求及时解答。

二、推荐人选

(一)单位初评推荐

委托评审单位应组建不少于7人的专家推荐小组(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不得少于4人,专家推荐小组会议应到会人数不得少于5人)负责推荐,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人数的2/3的申报人方可报送材料。经单位审核、公示后,《外单位专家小组推荐委托评审高级职称意见表》(附件14)请于12月12日前与其他初审材料一并提交至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人事通联部。

(二)单位征求意见及内部公示

申报单位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就申报人员是否存在不适宜参加高级职称评审的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监督部门意见。

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真实性进行核实和认定,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核定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添加或修改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委托评审材料,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人员,3年内不受理其委托评审申请。

三、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提交材料

(一)初审

各单位请于公示时将《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附件1)、A袋(附件1-10)和B袋(2025年申报新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工作经历与业绩评分表和其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gwfgbsrlzy@163.com,由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人事通联部进行初审。

申报相关评审表原件需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为避免重复工作,各申报人提交初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4)时签字盖章栏可暂时空缺,待我社审核通过后一并签字盖章,于复审时补齐提交纸质材料即可。

(二)复审

经审核通过后,请于12月19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派专人统一送至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人事通联部:

1.申报材料PDF光盘(按A袋、B袋文件夹分类,按目录命名排序);

2.审核通过的A袋、B袋材料(通过公示后的附件9附件10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原件审核后返还,留存复印件);

3.评审费用汇款截图(A4纸打印);

4.《高级职称评审情况简介表》(附件8)30份;

5.《单位推荐意见》(附件13)30份。

并于1215日前将公示结果、推荐函(纸质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逾期未报送视为无人申报。

四、评审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拟申报副编审的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单位编制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500元/人,委托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用700元/人。于12月23日汇款至中国发展改革报社对公账户,附言格式“姓名+出版系列+高级”。

汇款账户:中国发展改革报社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三元支行

汇款账号:11050160500009002254

五、注意事项

(一)下发通知、材料报送及相关组织

为保证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单位指派专人作为联系人负责本次职称评审联络工作,负责在单位内部及时传达相关通知、汇总拟参评人员信息并及时收发相关材料。

(二)委托评审人员注意事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单位参评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提出申请,并出具《关于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推荐函》(附件3),企业编制人员还需出具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除国家发展改革委直属单位外,其他单位申报人员需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人事司提出委托评审申请,委托函参考《关于申请委托评审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函》(附件2)。

(三)相关表格领取

本次评审所需全部表格电子版将发布于中国发展网和改革网,各申报人可自行下载。

中国发展网网址: http://www.chinadevelopment.com.cn

改革网网址: http://www.cfgw.net.cn

(四)微信群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人力资源部将在“2025年度出版高级职称评审”微信群及时发布评审相关信息,后续不再另行发放纸质通知。请各单位联系人在讲解会前主动扫码进群,以“姓名+单位”修改昵称,并实时关注群内消息。待报名完成后,请联系人及时邀请拟参评人员进群。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服务委中心工作作为重要评价标准,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参与部委重大任务、承担部委重点课题研究以及撰写政务信息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突出政治性、理论性、专业性、实践性、创造性,积极引导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强化提升服务委中心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素质。

(二)各事业单位要严肃岗位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和比例开展评审,在提交评审材料前,应向人事司报送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现有人员数量,未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单位,原则上暂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晋升二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需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一并提出申请,并委托相应职称系列评审办事机构评定任职资格后,方可聘任。

(三)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申报人通过弄虚作假、贿赂评委、以权谋私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七、联系方式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人事通联部

联系人:张旺

电 话:010-59579350

传 真:010-59579349

邮 箱:fgwfgbsrlzy@163.com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地盛西路6号BDA国际M座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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