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6 证券简称:长江材料 公告编号:2025-050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4年5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30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0.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4.00元/股(含)。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4.0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50元/股(含),生效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月8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1月8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7.5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30元/股(含)。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87,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2,401,466.6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2,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34.3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2,434.32万份。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2,434.32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2,434.32万份,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参与员工提供垫资、担保、信贷等财务资助。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8-17号)。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160,000股已于2025年11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1.27元/股,过户数量为2,1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两期解锁。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按50%、50%比例分两次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会审议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需要回避。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