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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7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关于提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吕新民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20.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1%,购买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7.0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83.525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2.5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98%,购买的最高价为18.70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511.78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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