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18,证券简称:力鼎光电)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合计节余募集资金3554.20万元,拟将该部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日常经营需求。
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概况
力鼎光电于2020年7月24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38048.00万元,净额35576.35万元。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包括“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其中“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7日完成结项并销户,本次主要涉及“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结项及资金节余安排。
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详情
截至2025年12月1日,公司所有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情况如下:
| 结项名称 | 结项时间 | 募集资金承诺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万元) | 节余募集资金(万元) |
|---|---|---|---|---|
| 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2025年12月1日 | 29812.98 | 29207.10 | 3554.20 |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022年10月27日 | 5763.37 | 5859.93 | 0 |
公告显示,“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当时已办理专户销户手续;“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较承诺金额节余3554.20万元,为本次节余资金的主要构成。上述节余资金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余额及理财专户余额等,实际转出金额将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资金成因及使用计划
对于资金节余的原因,力鼎光电表示,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实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加强项目建设费用控制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降低采购成本及费用支出,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收益,共同形成了资金节余。
根据计划,公司拟将3554.2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后续原募投项目若有应付未付款项,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
对公司经营的积极影响
力鼎光电指出,本次节余资金的使用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需求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现有业务正常运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助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在核查后表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决策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此次节余募集资金的高效利用,体现了力鼎光电在资金管理上的审慎与灵活,有望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更充足的流动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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