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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今起开始确认,这20个问题需注意

12月1日起,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6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登录个税APP,点击首页“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进入功能界面,根据三种不同情形,分别进行操作。

如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与上一年度相比没有变动,可点击“去确认”,在“专项附加扣除”页面选择“一键带入”,确认信息后点击“一键确认”即可;如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点击“修改”调整信息,或删除不再适用的项目;如果纳税人是首次填报,需要在个税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根据提示录入信息,选择扣除年度为2026年。

2026年,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标准和条件没有发生变化,仍为7项内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房贷利息、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其中大病医疗是在汇算清缴阶段填报。

确认过程中,纳税人可能遇到一些填报问题,记者整理了部分常见问题和易错情形。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常见问题2:合租住房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常见问题3:年度中间换租造成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相关信息?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

常见问题4:夫妻双方可以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常见问题6: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屋时,银行仍旧按照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房屋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常见问题7: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也就是说,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常见问题8: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并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填报过程中,遇到“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的询问时,如果夫妻婚后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者按扣除标准100%扣除的,则购买者需填写本栏并选择“否”,另一方应当在同一月份变更相关信息、停止申报扣除。如果夫妻婚后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的,则夫妻双方均需填写本栏并选择“是”。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9: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常见问题10: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常见问题1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常见问题12:子女9月份满3周岁,9月份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当年能否同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1至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至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13: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常见问题14:在民办学校、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

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15:非独生子女应如何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具体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名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5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常见问题16: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3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问题17: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常见问题18: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常见问题19: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常见问题20: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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