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近日,记者在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2025年9月1日起企业须按新国标生产车辆,8月31日前按旧国标生产的车辆可销售至11月30日,12月1日起市场销售车辆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
此次新规落地旨在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相关部门也围绕生产、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宣传引导。记者走访我市电动车销售点发现,各门店均按要求清理旧国标库存,8月31日前生产的旧国标车仅能销售至11月30日,目前多数门店旧车折扣促销,新国标车型已占据主要展示区域,且供货充足。
新国标与旧国标的主要区别:
整车质量: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质量上限由55kg放宽至63kg,其他类型蓄电池车型仍≤55kg;
脚踏功能:纯电驱动车型可取消脚踏,电助力车型必须保留;
外廓尺寸:车体宽度由≤45cm收严至≤40cm;
使用年限:新增要求在产品铭牌及合格证上标注建议使用年限。
拉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 梁艳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有效3C认证书、合格证、电子发票、身份证及实体车辆;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书。办理流程具体是先查验业务,再登记业务,最后现场领取行驶证和牌照,全程约5-10分钟。
交通管理支队特别提醒
12月1日后未登记上牌的新国标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已登记的旧国标电动车上路不受影响,无需强制淘汰;市民购车时需核对车辆生产时间和合规性,避免因不符合标准无法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