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985,简称“致远新能”)于12月1日发布重磅公告,宣布公司治理结构将迎来重大调整。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权,并将董事会成员从7名扩容至9名。同时,公司同步启动30项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制定工作,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
治理结构重大调整:取消监事会 董事会扩容至9席
根据公告,致远新能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三大核心内容:
一是取消监事会建制。公司将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职务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然免除,在此之前监事会仍将正常履行职责。
二是董事会结构优化。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增至9名,具体构成为: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其中职工代表董事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术语规范调整。《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将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相关条款序号及交叉引用将同步调整。
30项治理制度同步修订 10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配合治理结构调整,致远新能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6项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其中10项核心制度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股东会审议 |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修订 | 是 |
| 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修订 | 是 |
公告显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将删除“监事”表述。上述修订及新制定的制度全文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本次治理结构调整及制度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构成特别决议事项。市场分析认为,此次改革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强化董事会治理职能,符合当前上市公司治理现代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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