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欣闻李传玺先生大著《林徽因:大写的她》正在付梓,封面特地印上一行:“辨析被误读的林徽因”,字虽小却醒目。当下关于林徽因生平的八卦浊水遍地,李先生不受时弊风染,力求还原史实,不失为一股清流。日积月累的努力,结成这一学术成果,令人感佩。
其著面世前夕,有幸先睹《文汇报》“笔会”披露的代序《回忆未必可靠》,感佩之余,就抗战爆发后林徽因匆匆出走沦陷故都北平日期的认定,略呈拙见,以祈李先生教正。
代序引述费慰梅一书《梁思成与林徽因》:
“1937年9月5日,梁家离开北京去天津,走上逃亡路上的第一站。”(曲莹璞、关超译,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7年9月第1版,第124页)
李先生认为费氏记忆有误,理由在刚刚出版的《林徽因全集》“英文书信卷”(1935—1940)。他引证,“全集”林徽因致费正清、费慰梅夫妇1937年9月19日的短信:“亲爱的人们: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不知从何说起。我们总还算是平安,一周前抵达天津,正乘船离开,准备前往青岛转济南。”(人民文学出版社2025年7月第1版,第272页)又于是说,“此信一直由费慰梅保留着,明确地说明了梁林一家离开北平的时间是9月12日,和从天津继续逃亡的时间是9月19日。”并猜想:“看来费慰梅在写作时是仅凭记忆来写的。她并没有去看看当时的信件。”我琢磨费氏行文,用的史家笔法,所指日期,语气肯定,未见“仅凭记忆来写的”的痕迹。说费慰梅著述《梁思成与林徽因》没有检阅当年此信,同样只是李先生的猜想。费氏非但完好保存了这张“纸条”(李先生所言此信),而且全文引录在书里,可惜李先生忽略无视。至于李先生断言:“明确地说明了梁林一家离开北平的时间是9月12日。”其实林徽因纸条中找不到“9月12日”字样,这日期也只是李先生依据写信日期的推测,够不上“明确”的程度。“一周前”未必确指七天前一日,不妨解作一周以前的那几天。即使确指紧接七日前的那天,我也来猜想,或是林徽因的误笔,她书信里所书日期笔误不止一回两回。其时在天津等候母亲的梁再冰,有文章回忆:“大约在1937年8月底或9月初,妈妈、爹爹、外婆、弟弟(从诫)从北平到达天津。”(《我的妈妈林徽因》)梁再冰是排除了中旬12日的。(顺带说一句,林徽因离开天津南下也不是李先生确认的林徽因写信当天9月19日,而在又一周后的9月下旬。)林徽因、梁再冰所言皆是个概数,此前此后,朱自清与林徽因都多有过从,《朱自清日记》确切记录了这一日期。一九三七年九月五日:“(华)粹深与陈储今日去天津……为彼等送行。梁夫妇及秦亦离去。”应该算确证了吧。
9月5日或12日,几天中林氏生平未发生重要事件。前后的差异于林徽因研究本无多大进退,我却小题大做饶舌一番,是联想到近年史料研究的某类欠缺现象。一旦发现新的资料,浅尝辄止,匆匆作下似是而非的结论。前与某学兄聊天谈及,我们喻之盗墓。盗者挖得文物即行径告止(售卖是另一码经济上的事),学者则接着详加考据。很赞同李先生看法:“即使是事件亲历者,时间一久,回忆未必可靠,在写作时必须注意与原始资料或档案相印证。”回忆未必可靠, 此其一也;事情还有其二——原始资料必定可靠么?也不好说,同样有个印证问题。犹如古墓之物,惟有考证之后才知悉文物价值意义。发现原始资料后断然少不得这道工序,哪怕文字材料本身确凿无误。它的存在,离不开时代特征、社会背景、政治环境、文化思潮、伦理氛围,更有下笔人的个性、教养,以及彼时处境、撰写动机、利弊顾忌、偶然情绪、表述习惯等等,若无视这种种因素,难免会影响对它的准确读解,不仅不能证明什么,有的甚而南辕北辙。近年披露了大量“文革”档案,每见直接拿来简单作证,多不使人信服。就说林徽因离北平赴津日期,经多次检阅资料,我是宁信朱自清日记而疑林徽因书信的。
史料研究看似寻常,实为不易,稍一疏忽,便成恨事。求准确无误,既需功夫,也要工夫,两者正是相辅相成。笔者的功与工,均欠缺得很,教训不少。史料研究的胜境,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原标题:《其一,还有其二 | 陈学勇》
栏目主编:舒明 文字编辑:吴东昆
来源:作者:陈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