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琼)11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十四五”以来,我省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56亿元,从“儿童之家”建设到专业服务供给,这笔资金正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筑牢高原困境儿童成长安全网。
顶层设计持续完善,保障体系愈发坚实。我省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目前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达1450元/人/月、1050元/人/月,较“十三五”末分别提高32%和50%。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孤儿等特殊群体医保参保全额资助、医疗费用100%报销,累计投入1200余万元打造600多家示范性村(社区)“儿童之家”。同时,设立省、市、县三级流动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出台专项任务分工方案,全方位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基层力量不断夯实,精准保障落地见效。全省构建“县—乡—村”三级关爱服务网络,实现407个乡镇(街道)、4664个村(社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全覆盖,通过分层培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依托大数据与“铁脚板”走访结合,全面摸底排查困境儿童,建立档案台账,推动保障服务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需求导向精准发力,社会合力持续凝聚。我省将关爱保障对象从传统的弃婴、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内容从基本生活逐步向就医就学、成长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延伸。研究制定《青海省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制度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先后累计投入资金2380多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为1.4万多名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亲情陪伴、情感关怀等专业服务,有效回应困境儿童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