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本市将继续“常态化”查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调查追溯销售门店并进行依法查处,消除拼改加装车辆超速行驶、车灯眩光等交通安全隐患。
昨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来剑戈表示,针对电动自行车拼改加装违法行为,市公安交管局将紧盯“路面”,继续常态化查处驾驶拼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并转递违法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则将调查追溯销售门店,并依法查处。多部门协同联动,消除拼改加装车辆超速行驶、车灯眩光等交通安全隐患。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禁止改装、加装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情形。同时,将经营性拼改加装行为的最高罚款数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可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