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收费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全面使用电子发票(票据)的通告》。2026年2月1日起,北京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现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票据),全部启用电子发票(票据),在过渡期将同步提供纸质凭证。
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在2025年11月30日至2026年1月31日设置过渡期。其间,北京全市收费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将并行提供电子发票(票据)和纸质发票(票据),各收费站将陆续启用通行费电子发票功能。司乘人员通过移动支付或现金缴纳通行费时,默认提供电子发票(票据);如需纸质发票(票据),需在支付前主动告知收费员,现场打印获取。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仅能二选一获取,已打印纸质发票的无法再补开电子发票。
2026年2月1日起,北京全市收费公路混合车道全面启用电子发票(票据),通行现场不再提供纸质发票(票据)。司乘人员驶离收费站后,可通过“乐速通”APP或“乐速通ETC”微信小程序首页的“人工收费发票”栏目,自行查询、下载、打印电子凭证,操作便捷高效。据悉,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据)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纸质发票完全一致,可满足报销入账等各类需求。
此次电子化改革后,对车主而言,可彻底解决纸质发票打印模糊、易丢失折损等问题,实现发票“随时查、随地存”;对收费站运营来说,无需现场打印核对票据,可显著缩短人工收费单次服务时间,大幅提升混合车道通行效率;从绿色发展角度,电子发票无需纸质载体,可减少纸张消耗、油墨使用及设备能耗,为低碳交通建设注入动力。
相关负责人表示,收费公路发票电子化是交通领域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将持续做好系统运维与服务保障,确保切换工作平稳有序,为广大市民提供更高效、便捷、绿色的通行服务,让数字化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出行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