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11月28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我国将在各地推广三明医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验做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1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学习推广三明医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验做法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刻领会三明医改经验;实事求是地学习借鉴改革举措,实现经验的创新性转化和差别化探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改革探索形成的有效举措、适宜场景及管用经验用于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根据通知,三明医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经验做法涵盖六个方面:党委政府高位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在医联体建设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的薪酬分配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具体经验做法包括“在人口大县由有能力的县级中医医院与县级综合医院分别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优化公立医院绩效分配制度,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绩效分配向中医药治疗占比高、中药饮片使用等情形倾斜,形成激励提供中医特色优势服务的院内分配机制”“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设置比例”“推进中医药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选适宜病种探索实施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
通知要求,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学习运用三明医改的精神、路径、方法,在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政策、管理体系和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等方面进行探索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