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被告人高某1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高某2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在被告人住所地村庄广场举行的公开宣判庄严完成。村民们现场旁听,亲眼见证了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制裁。此次活动也是华池法院集市法庭和巡回审判的集中结合,旨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紧随其后的精准普法宣讲,更深刻揭示了寻衅滋事、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犯罪的表现形式与危害,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借故生非,强索钱财终受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二被告人以本村道路未征用、车辆通行可能压坏路面、震损房屋庄基、禁止大车及油田车通行等为由,多次在其住宅前的乡道拦截过往大型车辆强行索要钱财,甚至向经常过往的司机收取所谓的“包月通行费”,一人非法获利0.6万余元,一人非法获利1.1万余元。二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二被告人主动联系各被害人赔礼道歉并退还赃款。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的依法妥善处理,也为维护油区等重点区域周边治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以案释法:精准普法,厘清罪与非罪边界
宣判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本案案情现场开展普法宣讲。针对村民们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法官详细解读了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明确指出“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随意拦截、恐吓他人,强拿硬要等行为均可能触犯刑律,关联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关于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相关规定,并就当前新型的电信诈骗方式及预防、盗窃原油、危险驾驶等群众身边易发犯罪进行讲解,防止人民群众被骗或因侥幸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官特别提醒,遇到纠纷时应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切不可采取极端、违法方式维权,否则可能从有理变为无理,甚至从“受害人”滑向“违法者”的深渊。
群众反响:零距离感受,法治意识入脑入心
“原来觉得帮人转个账、收个钱没什么,今天才知道这里面可能有这么大的法律风险,这种送到家门口的宣判和讲解太及时、太有用了!同时也让我们明白随意阻挡道路通行,出售银行卡的行为有了明确的认识,在今后处理矛盾纠纷时,一定采取合法方式解决,不贪蝇头小利,管好自己的‘两卡’,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旁听村民王大爷深有感触地说。许多村民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增强防范意识,主动远离一切可疑的、非法的获利机会,并积极提醒家人和邻里遵纪守法,避免误入歧途。
意义延伸:审判职能下沉,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
此次将公开宣判现场“搬”到被告人住所地附近,是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公开宣判 + 以案释法”的模式,既依法严惩了犯罪,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又将法治课堂开到群众“家门口”,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为鲜活的警示教育,有效震慑了潜在违法犯罪,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更是将法治宣传、维护辖区稳定、服务保障油区治理等重点工作融入基层、落在实处的有力举措,为构建平安乡村、法治乡村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李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