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检察机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
检察干警定期巡查山林。
检察干警定期巡护挂牌保护古树。
邹慧敏 肖丹雅
位于我省东北部的遵义市务川自治县,是一片森林覆盖率高达62%的绿色热土,珙桐、润楠、银杏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近年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为守护这片绿水青山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双管齐下
5年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类犯罪,实现刑事追责与公益保护的有机结合。
自2021年起,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100余件,督促违法当事人开展补植复绿20余亩,增殖放流40万余尾。在办理的杨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件中,通过督促当事人,退缴违法所得40余万元,修复因非法采矿损毁的耕地、林地2000平方米。
同时,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余件,通过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有效督促修复受损草原生态环境800余亩,清理建筑垃圾50余吨,并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200万余元。在办理的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辖区长期存在违法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侵占土地的情况,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固体废物数十吨,并推动辖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打造特色生态检察品牌
古树参天,绿意盎然。走进务川自治县丰乐镇丰乐村的香楠园,映入眼帘的是高大挺拔的楠木、黄连木、柏木等,古树名木郁郁葱葱,蔚然成林。
这样的自然画卷,在务川并非孤例。黄都镇大竹村不仅是森林村寨,更是贵州葵花松母种采摘基地,生态资源丰富。然而,由于部分珍稀植物经济价值较高,近年来屡遭不法分子觊觎,盗伐乱象时有发生,生态保护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这一现实,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打造“百合‘益’心”公益诉讼党建业务融合品牌。依托丰乐镇3处公益诉讼案发地及冉渡滩水电站乡村振兴项目,设立了集案件展示、生态修复、法治教育于一体的“百合‘益’心”公益诉讼实践基地。
通过开展异地补植复绿18余亩、组织法治宣传教育100余人次等举措,该院以法治力量守护这片绿色家园,让古树常青、青山常在。
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凝聚保护合力
面对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特征,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先后与铜仁市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与遵义市道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订《关于乌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与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务川分局正式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通过制度化设计打通司法与行政协同壁垒。截至目前,共依据上述机制移送案件线索1件,成案1件,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该院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扎实推进露天矿山复垦复绿整治,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露天矿山治理问题,向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修复被破坏的土壤植被300余亩。
在积极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过程中,该院针对务川实施全面禁捕退捕后,在天然河流领域仍存在非法捕捞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监管。
从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到乌江流域,从重点治理到专项治理,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生态保护足迹遍布全县的山山水水。通过5年的探索与实践,该院将生态检察打造成了服务绿色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
未来,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法治之盾,守护务川的绿水青山,让仡乡大地天更蓝、水更绿、生态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