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陕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陕西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陕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韩德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法官惩戒相关规章制度,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陕西省法官惩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按照法官惩戒相关程序规定审议了两起法官涉嫌违反审判职责案件,依法作出审查意见。
会议指出,建立法官惩戒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加强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本次会议是陕西省法官惩戒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并真正走向实质化运行的关键一步,标志着陕西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官惩戒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恪守公正立场,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严肃追责与依法保护相统一,做到责任与过错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严格依法规范履行惩戒职责。
会议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委员会章程、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为法官惩戒工作实现常态长效的实质化运行提供制度支撑。要加强工作衔接,推动法官惩戒和纪检监察、内部督察、干部管理等工作形成监督合力。要注重工作实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始终,促进和保障法官依法正确履职,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省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来源| 陕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