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冠捷科技向关联方飞利浦支付高额品牌使用费,2021 年达 17.78 亿元,2022-2025 年每年超 10 亿元,公司却无偿授权 TCL 终端使用自身 2019 年前打造的 TCL 电视及终端品牌。该自有品牌市场价值与重要性不低于飞利浦相关品牌,此类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公允性原则?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希望公司在和董事长其它产业签订无偿使用,有无考虑上市公司利益?
董秘回答(TCL科技SZ000100):
您好!我们关注到您多次问及此类问题。对此,公司已在先前的回复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说明。为便于您全面了解,建议您审阅公司发布的相关历史回复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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