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史兆琨)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 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出席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惩治家庭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关工作情况。
葛晓燕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立足“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将妇女儿童家庭权益保障纳入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全局。今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上指出,妇女是人类文明的重要创造者、推动者、传承者,要共同营造有利于妇女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构建保障妇女权益的治理格局。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决扛牢维护妇女权益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发布会透露,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实施家庭暴力手段残忍或者后果严重的,以及因为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长期进行家庭暴力的,依法从严惩处。对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摆脱家庭暴力,在恐惧、无助等状态下对施暴者实施伤害等行为的,充分考虑作案动机、犯罪情节等,依法从宽处理。2021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家暴犯罪嫌疑人2800余人,起诉3400余人。
包括反家暴在内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联动协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快速响应、被害人保护等机制,建立“检察+”联动机制,推动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表示,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检察履职的应有之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重点工作,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发布会还发布了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典型案例。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简要介绍了典型案例情况,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这批案例在选编过程中,专门听取了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反家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要协同多个部门同向发力,共同促进反家暴制度机制完善和落实,对家暴受害者形成更全面立体的保护。
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钱叶卫,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以及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梁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检察长张万顺参加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相关报道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