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与市场机制深度融合,正推动我国农房保险进入规模化普及新阶段。11月24日,北京市怀柔区披露信息显示,海河“25·7”区域性大洪水致损农宅保险理赔全面收官,3039件报案全部办结,累计赔付2326余万元;同步完成的2025—2026保单年度统保续保工作中,全区参保户数达44089户,同比增长0.4%。
北京市怀柔区并非个例,近些年,农房保险开始加快普及,从华北平原到西南山区,这一“小保费、大保障”的金融产品,正通过政策杠杆撬动市场化风险分散机制,重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体系。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投保的农房保险,主要为政策性农房保险,它是国家为解决广大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问题而实施的一项保障性福利政策。政策性农房保险也是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农村居民住房因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冰雹以及高空坠物等原因造成房屋损毁、室内财产损失、人员死亡等情况所提供的风险保障。
在保费设计上,农房保险充分体现了政策惠民的特点。农房保险保费以政府补贴为主、农户自缴为辅,有效减轻了农户负担。以《广东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为例:每户每年保险金额为11万元,珠江三角洲地区每户每年保费不高于5.44元,保费由农户和市、县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农户承担比例不得高于年保费总额的20%,照此计算,每户每年仅需缴纳约1元,就能获得一整年的住房保障。
这种“政府补贴为主、农户低额自缴”的模式,实际上构建了一个由政府、市场与农户共同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宇昊律师分析指出,这种制度设计不仅体现了政策的引导和托底作用,也明确了农户作为被保险人的主体地位,将部分原本可能完全由政府承担的救灾责任,转化为市场化、制度化的保险理赔,既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更好地保障了受灾农户重建家园的权益。
近两年自然灾害增多,农民对保险的需求也越来越高。2024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农房保险制度。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房保险试点,重点在地震易发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洪涝灾害易发重发区推广农房巨灾保险制度,鼓励用作经营的农房产权人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等险种,鼓励村民投保房屋财产保险。
不过,业内人士直言,尽管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从全国范围来看,农房保险的参保率仍有待提升。
针对部分农户保险意识不足、对保障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孙宇昊表示,需要政府、承保机构等形成合力,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农村宣传栏等,广泛普及农房保险知识和政策,提高农户对保险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承保机构要提升服务质量,一方面,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让农户在遭受灾害后能及时获得赔付,增强其对保险的信任;另一方面,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深入农村,为农户详细讲解保险条款和保障责任,解答农户疑问,消除其顾虑。
“基层组织如村委会等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配合政府和承保机构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农户集中学习农房保险知识,了解参保好处。”业内人士补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