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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拟回购注销3000股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将减少至3.16亿股

11月24日,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宣布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启动减少注册资本相关的债权申报程序。

回购注销背景及具体安排

公告显示,哈三联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股)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316,357,550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 3,000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 316,354,550

减少注册资本与债权申报安排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哈三联需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公告明确,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 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2.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以公司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丽娜,电话0451-57355689,传真0451-57355699。

哈三联表示,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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