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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美遇害案3名被告人上诉状披露 遇害者家属称看不到丝毫认罪悔罪

#网红罗大美遇害案进入二审阶段#【#罗大美遇害案3名被告人上诉状披露# 遇害者家属称看不到丝毫认罪悔罪】11月22日,备受关注的“网红罗大美遇害案”有了最新消息。@扬子晚报 记者从被害人罗大美家属处获悉,该案三名被告人均正式提起上诉,该案已经进入二审阶段,目前开庭时间和地点尚未确定,但他们和代理律师已经看到对方三人提交的上诉状。据该案主犯余金生的上诉状显示,其认为自己有罪,但罪不致死,称法院对其的判决结果是受到舆论影响。“我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我认罪认罚。恳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能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被告人沙玉姣的上诉状披露,其认为法院认定自己积极参与实施此案并非事实,并表示对她的量刑过重。沙玉姣称,自己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十几岁辍学进入社会,由于没有文化、社会经验,被余金生花言巧语哄骗,也害怕自己和家人受到他的伤害,不敢有一点反抗,也是受害者。她还表示,自己并未参与事前共同谋划,在实施抢劫的主要过程中,暴力威胁、抢劫转款以及最后的暴行都是余金生独立完成的,她都没有在现场。她就像被余金生操控的影子,在他的威胁下看管被害人以及提供收款账户,导致她不敢反抗和报警。杨恒的上诉状认为,一审判决对其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导致最终对他的量刑过重,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抢劫罪不成立。杨恒认为,他在事实上并无参与预谋抢劫尚某锋(网名罗大美),“沙玉娇的供述做出上诉人有预谋抢劫的事实与真正的事实不符。”罗大美妹妹小尚表示,三名被告人都还在极力为自己辩解,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责,“我们最近也关注到多起案件被告人量刑畸轻的问题,在高院阶段得到纠正。我们始终认为,对本案被告人杨恒从犯的认定,以及他不承担被害人死亡后果和抢劫数额的责任有待商榷。希望二审法院能考虑到这些问题,让被告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据@扬子晚报 此前报道,2023年7月,拥有百万粉丝的反串网红罗大美(真名尚某锋)在赴熟人邀约后被绑架,其余两名同伙先后勒索罗大美200多万元,然后将其残忍杀害并藏尸于自家红薯窖。今年2月,该案在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当时法院并未当庭宣判。今年7月29日,该案一审第二次开庭,此次开庭围绕是否对被告人余某某和沙某某追加新罪名、沙某某和杨某是否要对被害人的死亡承担责任等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最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10月2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剪辑:周嘉楠) #南阳[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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