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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芳源新材调整995.55万股回购股份用途 拟用于可转债转股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公告称,为结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芳源转债”,代码:118020)发行进展,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995.55万股股份,变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

回购股份方案回顾

据公告,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该方案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8.2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金额为3350万元至6700万元,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金额为1650万元至33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回购方案的实施。根据实际回购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用途 实际回购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最低价(元/股) 最高价(元/股) 均价(元/股) 回购金额(万元)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 3,320,000 0.65% 4.88 5.46 5.27 1,749.87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9,955,500 1.95% 3.85 5.15 4.27 4,249.13
合计 13,275,500 2.60% 3.85 5.46 4.52 5,999.00

本次用途调整详情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995.55万股回购股份(占总股本1.95%),调整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告明确,本次调整仅涉及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如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未发生变化。同时,公司强调,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将上述股份用于可转债转股并转让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表示,本次调整主要基于可转债发行进展情况,旨在充分使用已回购股份。公告称,此次用途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市场分析认为,将回购股份用于可转债转股,有助于提升可转债转股效率,同时避免回购股份长期闲置,符合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及资源配置的需求。

(数据来源: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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