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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价格宜适用反垄断豁免

转自:团结报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和电商渠道的迅速发展,我国图书销售市场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传统的固定转售价格维持模式与电商平台激烈的低价竞争并存,导致图书市场出现“高定价、低折扣”的内卷化局面。部分国家(如德国、法国)坚持图书转售价格维持豁免政策,而我国目前尚未明确法律认可这一模式,出版社与经销商在定价问题上缺乏统一法律依据。

  笔者建议,在图书价格问题上宜引入反垄断豁免机制,既能够保障图书行业的正常经营,也有利于保护文化产品的特殊性。

  背景

  当前,我国图书市场正处于深刻的转型期,面对电商渠道的冲击,传统出版社与电商平台的定价矛盾日益突出,形成“高定价、低折扣”的内卷化局面。这种低价策略虽然在短期内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却削弱了出版机构的盈利能力和再投资意愿,进而影响了图书的内容创新与质量提升。

  在国际上,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图书转售价格维持的反垄断豁免,以保护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和市场多样性。例如,德国《限制图书价格法》要求出版商设定最终售价、日本《禁止私人垄断及确保公平交易法》将图书转售价格维持排除在垄断规制之外。我国虽在《反垄断法》第十五条列出豁免情形,但未明确图书行业的适用性。

  存在的不足

  恶性竞争影响市场生态。电商平台通过“流量补贴、低价获客、挤压对手”的策略垄断渠道后,2023年电商渠道(含平台、内容、垂直电商等)占市场总码洋比重超过85%,而实体店渠道码洋仅占13.9%。由此,图书市场竞争呈现高度集中态势,头部电商平台通过算法推荐与流量垄断挤压中小渠道,导致小众图书与原创内容生存空间萎缩。北京开卷《2023年图书零售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教辅类图书码洋占比为26.5%,同比增长7.1%,占据最大细分市场份额。而中企顾问网发布的《2023-2029年中国图书出版行业分析与投资可行性报告》则指出,社科类图书品种占比从2018年的15.7%降至2023年的11.9%,累计下降3.8个百分点;文学类从19.8%降至17.1%,累计下降2.7个百分点。两类别合计下降6.5个百分点。这种结构性失衡表明,算法优先推荐高周转品类(如教辅、畅销小说),低价竞争倒逼出版机构向“短平快”品类倾斜,影响市场多样性。

  文化属性与产业可持续性受损。图书不仅是商品,更承载着文明与精神价值。然而,在低价竞争环境下,出版社面临着利润率急剧压缩。图书出版一直被视为微利行业,如果图书的销售折扣低于定价的45%至55%,出版社的利润空间则所剩无几,进而导致编辑和作者对内容创新及深度投入大幅减少。同时,部分出版社为降低成本,简化装帧设计或减少注释内容,导致教辅类图书同质化、低质化问题突出。此外,图书的价格长期背离其内在文化和知识价值,未能体现出应有的文化附加值,削弱了公众对文化劳动及知识创造的尊重,产生了公众认知偏差,出版社实际利润与消费者普遍认为“图书成本主要在纸张”的认知形成矛盾。再加上电商平台的促销手段,引发消费者对内容成本的忽视,导致消费者出现“原价虚高”的质疑,反映了文化劳动价值被低估。

  建议与举措

  修订《反垄断法》,明确图书行业豁免条款。在《反垄断法》增设“文化例外”条款,将图书转售价格维持纳入豁免范围,允许出版社与经销商签订纵向价格协议,明确允许图书行业实施转售价格维持。参考德国《限制图书价格法》,限定豁免范围为“具有文化价值的出版物”,排除教辅、工具书等标准化产品。同时,可以借鉴欧盟《纵向协议集体豁免条例》,设定“三要件”,即豁免条件的约束,条件设置可参考文化价值证明、竞争影响阈值、消费者利益保障等。

  制定《图书交易价格法》,规范新书折扣期限。立法规定新书上市12个月内不得低于定价的85折销售(具体折扣限制可再行征求意见),特殊情况需经行业协会审批。同时,对出版商和经销商进行协议范本相关要求,例如强制要求合同包含“违约阶梯处罚”,如电商首次违规需补偿出版社差价、三次违规取消合作资格等。具体执行办法有多个国家成功案例参考,如法国在1981年通过的《朗恩法》,规定新书出版后2年内任何渠道不能对出版社定价打折超过5%,随着数字出版崛起,法国在2010年将其纳入该法规适用范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2021年法国出版品种数近10.95万种,名列全球前五,同时通过对转售价格维持的豁免,使独立书店占比稳定在35%以上,小众图书出版量增长18%(2021年数据);韩国《出版文化产业振兴法》规定出版物销售折扣的上限为定价的10%,最多叠加5%的额外折扣券,违规罚款为300万至500万韩元,该法实施后出版社利润率回升至7.2%(2022年)。

  建立行业配套机制。推动全国统一的图书“进销存”系统,实现销售数据透明化,防止平台利用信息不对称延长账期、占用资金。对接出版社、印刷厂、经销商数据链,实时监控图书印量、销售流向及库存周转率。增设文化出版专项基金,补贴中小出版社和实体书店,鼓励小众图书出版与地域性文化传播。建议从电商平台图书销售总额中征收一定比例作为基金,财政部可考虑按同比配套,同时根据国家对于文化产业的指导性发展意见,设置更加详细的补贴内容。例如加拿大图书基金旨在支持加拿大图书业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通过资助出版商和行业组织,促进加拿大作者的作品出版和推广。该基金每年拨款约3900万加元,支持超过230家出版商和行业组织。

  强化监管与多方协作。由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出版主管部门成立图书价格监管委员会,定期评估豁免政策效果,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限折期限、豁免范围等,如发现电商通过“组合销售”(图书+日用品)变相降价,可扩大监管品类至关联商品。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对恶意倾销的电商平台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图书采购项目,或在企业信用上予以相关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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