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嘉兴日报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沈 浪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八大流域禁渔的有关规定,3月1日起我市涉及钱塘江流域全面进入禁渔期。
禁渔范围为钱塘江流域(海宁段),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昨天上午,海宁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沿着钱塘江,在重点区域和村镇广泛悬挂醒目的禁渔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向过往群众详细介绍禁渔的时间、区域及禁止作业类型等内容,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宣传、巡逻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在钱塘江某水域附近发现涉嫌无证捕捞人员,当即移交属地处理。
“在营造浓厚的禁渔氛围的同时,我们也希望切实提高群众对禁渔重要性的认识。”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对钱塘江流域海宁段禁渔工作的监管力度,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巡查,同时充分发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效能,凝聚多部门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障禁渔工作顺利开展。
另据了解,大运河水域全年禁渔,嘉兴市、秀洲区、桐乡市渔业执法人员将全年积极开展大运河禁渔执法巡查,并对渔船集中停泊点进行禁渔法律法规的宣传。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水域除娱乐性游钓以外,所有的捕捞作业方式全部禁止。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遵守相关规定,为亲鱼和幼鱼提供更好的繁殖、生长时间和空间,使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