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孟艳青)酒后驾车遇检查,佯装晕倒就能逃避处罚?临漳县一名酒驾男子就采用了这样的小伎俩,哪知一点作用也没起,照样受到罚款、记分的处罚。
2月20日20时11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执勤民警在进行酒驾治理时,查获一名疑似酒驾的驾驶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驾驶人拒不配合,甚至佯装休克晕倒在地。民警对其进行劝导时,该驾驶人拒绝配合,倚着车门准备第二次假装晕倒,被民警识破。被民警批评教育后,驾驶人接受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