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1日,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3号楼108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欣戎担任主持人,本次会议核心议程为审议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议案。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5541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同意股数4855412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 1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本次会议补选的独立董事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
| 郑百林 | 独立董事 | 任命 | 2026年9月11日 |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审议通过 |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柏锡、储晨韵见证,律师出具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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