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6-032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茂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信立恒”或“标的公司”)75.1521%,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 31日,评估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聘请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坤元评估”)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并由坤元评估出具了“重坤元评[2026]133号”《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本次交易涉及加期评估的情况,公司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的有关事宜,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