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直指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两大核心业务开展过程中暴露出多项合规漏洞,分管相关业务的副总经理陈霆作为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监管部门核查,银泰证券本次涉及的违规问题覆盖多个业务运营环节,具体包括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直播展业不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足等。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九条、第三十一条,以及《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监管认定中,明确陈霆作为分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副总经理,是上述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
决定书同时明确了相关救济权利安排:如陈霆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本次银泰证券暴露的违规事项及对应监管要求可整理如下:
| 涉及业务范围 | 违规具体表现 | 违反法规条款 | 监管对象 | 监管措施 |
|---|---|---|---|---|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 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直播展业不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薄弱、与第三方合作管理不足 |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三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三条 | 分管相关业务的副总经理陈霆 | 出具警示函 |
业内合规分析指出,本次监管指向的直播展业、第三方合作等均是近年券商财富管理转型过程中快速拓展的业务场景,对应的合规管控短板也成为地方证监局日常监管的重点关注方向,针对直接分管高管的追责,也体现了监管层压实券商业务条线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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