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5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2024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部分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要求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针对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列报不准确。公司对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减2024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648,883,432.33元;调减2025年半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326,309,878.67元;调减2025年三季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为326,309,878.67元。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盈亏性质及盈亏金额的改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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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12月11日,魏吉胜先生、魏红越女士、张伟先生、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以下简称“乙方”或“转让方”)与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智行创、上海承壹、深圳弘源(以下简称“甲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84,643,7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同时,七腾机器人和/或其指定适格第三方拟以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为前提,向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2,3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其中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共同申报预受要约41,923,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龙口云轩、龙口同益、龙口弦诚、龙口新耀同意,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自标的股份过户之日至本次要约收购完成之日期间,放弃其预受要约的41,923,22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胜通能源总股本的14.85%)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及要约收购完成后,七腾机器人将拥有公司44.99%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持股情况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要约收购上限及承诺预受要约上限计算,实际情况以最终要约结果为准)。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中协议转让股份及要约收购股份均已完成过户登记,七腾机器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4.84%的股份,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七腾机器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冬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及公司于2026年6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6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3,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8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3,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22年9月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8,3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6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00Z00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7.45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534.2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5,300.7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累计2,898.88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17,2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时结转至基本户金额37.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30,962.4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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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534.2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600,415.9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0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00Z052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以及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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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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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73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朱冬先生、夏跃倚先生、楼剑锋先生三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74)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75)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76)。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