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浙江永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永励精密,证券代码:920136)于8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先后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正式获批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将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金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完成置换,相关操作严格限定在垫付后6个月内实施,此举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两大核心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据了解,永励精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6年3月30日获北交所上市委审议通过,5月22日拿到证监会注册批复,7月9日正式登陆北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合计发行2000万股,发行价格1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达3.856亿元,扣除4940.60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619亿元,相关资金已于2026年6月26日全部到账并完成验资,目前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公司已联合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资金全程处于规范监管状态。
本次涉及的两大募投项目此前已完成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具体项目投资及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扩建年产1500万套底盘系统配套用管项目 | 304,000,000.00 | 250,000,000.00 | 221,180,287.99 |
| 2 | 新增年产360万套汽车转向管柱系统项目 | 273,950,000.00 | 130,000,000.00 | 115,013,749.75 |
| 合计 | 577,950,000.00 | 380,000,000.00 | 336,194,037.74 |
对于本次推出先行垫付再等额置换方案的原因,永励精密表示,在募投项目实际推进过程中,存在多类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的场景:一是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各类税费需通过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统一划转,不符合监管部门账户管理要求;二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在建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款,能够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三是境外设备、材料采购的现汇支付,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等绑定账户的税款缴纳,均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完成操作;四是公司集中采购策略下,部分采购同时覆盖募投与非募投项目,不适合拆分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场景均符合北交所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中“直接支付确有困难可先行自筹垫付后6个月内置换”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披露的操作流程,后续相关付款将严格履行内部逐级审批程序,财务部门将定期统计垫付明细,在完成内部审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对应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将全程对相关支付及置换行为进行监督核查。公司同时明确,本次置换安排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已获得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明确认可,核查意见显示该事项履行了全部必要审议程序,符合北交所各项监管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提升资金运营效率。由于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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