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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飘发布2026年8月修订版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明确为41287.41万元

近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完成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治理全流程规则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明确,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董监高各方的权利义务边界,强化上市公司合规运作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本次披露的新版章程明确,香飘飘前身为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0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同年11月30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当前公司注册资本为41287.41万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完整披露了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发起人持股明细,10名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15800万股,全部以净资产方式出资,各主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购股份(万股) 出资方式 占总股本比例(%) 出资时间
1 蒋建琪 10048.0416 净资产 63.5952 2013年6月7日
2 蒋建斌 2219.0942 净资产 14.0449 2013年6月7日
3 陆家华 1580.0000 净资产 10.0000 2013年6月7日
4 宁波志同道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4.6066 净资产 9.7127 2013年6月7日
5 蔡建峰 355.0734 净资产 2.2473 2013年6月7日
6 勾振海 21.0614 净资产 0.1333 2013年6月7日
7 沈士杰 12.6400 净资产 0.0800 2013年6月7日
8 陈强 12.6400 净资产 0.0800 2013年6月7日
9 刘志伟 8.4214 净资产 0.0533 2013年6月7日
10 俞琦密 8.4214 净资产 0.0533 2013年6月7日
合计 - 15800.0000 - 100.0000 -

在核心治理规则优化方面,本次修订后的章程作出多项细化安排: 一是明确法定代表人机制,规定由担任董事长的执行事务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辞任后公司需在30日内完成新任法定代表人确定,同时明确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的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厘清职务行为的权责边界。 二是完善财务资助与对外担保管控,明确除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他人获取自身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同时细化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六类情形,明确违规审批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是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将股东知情权范围延伸至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同时完善股东会决议效力认定、股东派生诉讼的相关规则,新增对全资子公司董监高履职违规情形下的股东维权路径。 四是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权责,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直接承担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聘用解聘财务负责人等核心职责,同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先经全部独立董事参与的专门会议审议。 五是细化利润分配规则,明确公司现金分红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同时区分公司不同发展阶段设置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要求,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并明确特殊情形下公司可豁免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此外,新版章程还对股份回购、累积投票制适用、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合并分立减资程序、清算权责等事项作出全面细化,整套规则体系覆盖公司全生命周期的治理运行环节,将进一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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