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招股说明书》及部分年报虚假记载,佳缘科技停牌一天后将被“ST”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8月23日晚间,佳缘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自8月25日开市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佳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佳缘科技计划自8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8月25日开市起复牌。截至8月21日收盘,佳缘科技股价报17.72元/股,跌幅达0.23%,总市值为32.04亿元。
《招股说明书》及部分年报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8月21日,佳缘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提及,经查明,佳缘科技及相关人员存在两项违规行为。
一是佳缘科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涉及2019年、2020年的财务数据。
2020年11月30日至2022年1月11日,佳缘科技相继披露《招股说明书》的申报稿、上会稿、注册稿,并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募资总额达10.80亿元。
自2019年起,佳缘科技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客户A由此成为佳缘科技201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
2019年至2022年,佳缘科技与客户A签署了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但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了收入。
二是佳缘科技的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主要是其在2020年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与昆明博远中菱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但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在2019年至202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8.85%、9.51%。
同时,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在2019年至2022年的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
拟对相关方合计罚款1450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佳缘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佳缘科技董事长王进等4名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850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佳缘科技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4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4条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财务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校对:王玥
制作:鹿米
审核:木鱼